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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廉洁自律公约         ★★★ 【字体:
 
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廉洁自律公约
作者:苍教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为了进一步端正行风,规范教研室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廉洁自律公约》,现予以公布,接受领导和广大师生监督。《公约》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评职、评奖时为亲朋好友开后门谋私利,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参评教师,不搞学术腐败。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有关学校推销书刊、学具、软件、音像制品,杜绝商业贿赂。

3、严禁采用虚报、谎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奖励及其他个人利益。

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教研员的名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编写教科书、教学用书及其他教辅读物。

5、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从事经商、家教等活动。

6、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活动经费结算,不得截留或私分会议结余款。

7未经批准,不得以举办活动的名义向有关学校和师生收取费用。

8工作日中餐不饮酒。

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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