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溪中学首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1月初在本校田径场举行。
二、参赛对象:
各级班代表队。
三、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身心健康,且是本校教务处备案的在校学生。
2、各班级领队或教练1人。
四、参加人数:
各班运动员人数为18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少于7人。
五、竞赛办法:
3、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每班每单项最多不得超过3人。
(男女项目为不同单项)
4、参加接力赛,只限于报名参赛运动员。
六、竞赛项目及器材标准:
径赛项目:6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
田赛项目:立定跳远、跳远、跳高、铅球、实心球原地前抛。
器材项目:铅球男子均为4公斤,女子均为3公斤,实心球1.5公斤。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方法:
5、以段为单位,分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三个年段。60m、200m、400m取前4名(按7、5、4、3计分),其它各单项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不足6人(含6人)递减录取。接力跑分数加倍计算。
6、团体部分:按总分取前6名,团体总分得分若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全校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7、获单项前六名发给竞赛优胜证书。
八、报名时间:
名班报名单应在10月21日(第八周星期三下午4:00)前上交政教处郑大浩老师,逾期做弃权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外通知。
藻 溪 中 学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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