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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08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温州市中小学“弘扬与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精神,第五届民族精神月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推进奥林匹克精神教育”,宣传教育核心是爱国主义教育,着重做好弘扬与宣传抗震救灾精神、奥林匹克精神教育、纪念抗战胜利爱国主义教育、道德实践教育等四方面工作。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时间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延伸。
二、活动内容、方式和要求:见《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弘扬与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
三、县级活动内容:
县教育局将在各学区、各学校开展各项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以下活动:
(一)第五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课教案评比
1、参加对象:全县中小学教师;
2、教育活动形式:班会课、团队活动课、学科渗透课和青少年读物推介课均可。
3、评比办法:(1)在各学区、直属学校评比基础上,以学区和直属学校为单位推荐参加县级评比(推荐名额见附件2)。
(2)教案(封面见附件3)一式两份,于10月9日(星期四)送交县教育局学生科。
(二)第五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学生征文:
1、参加对象:全县中小学生;
2、评比办法:⑴在各学区、直属学校评比基础上,以学区和直属学校为单位推荐参加县级评比(推荐名额见附件2)。
⑵征文(封面见附件4)一式两份,于10月9日(星期四)送交县教育局学生科。
(三)“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参加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由县纪委和县教育局为各中小学免费发放《苍南县中小学生廉政文化课外读本》,并在试点学校开展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具体安排。
2.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落实各项具体措施。要精心指导各学校、各班级组织开展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并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为活动提供支持。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外出参加活动时的安全。
3.工作落实,积极宣传。此次活动各校应在校长室统一指挥协调下,由各处室分工协作,层层落实。同时各地各校应加强与本地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宣传报道在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中的特色活动和典型事迹。
4.注重总结,及时上报。要求各学区和县局直属各学校注意总结本次活动中的特色或亮点工作,既要全面综述,又要有典型工作事例。并请于10月9日(星期四)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教案评比、征文比赛汇总表(附件5、6)发至县教育局学生科。邮箱:xsk@cnjyw.net(同时上交加盖学区和县直属学校公章的纸质稿)。
附件:
1、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弘扬与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
2、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推荐指标数
3、第五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优秀教案封面
4、第五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学生征文封面
5、第五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案评比汇总表
6、第五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学生征文比赛汇总表
二○○八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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