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县教育技术装备站、县教育信息中心决定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评比活动。现将此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各类学校要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开展信息技术的课外兴趣活动,积极组织学生电脑作品制作评比活动,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评比。
(二)本次电脑作品评比根据不同年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置不同活动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三)要求中小学生要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得直接动手参加制作。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能超过两名,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详细的各分类作品评比标准见附件1。优秀作品可参考http://xszp.wzer.net。
二、作品报送要求和上传办法
(一)各学区和直属学校报送作品的数量:灵溪、龙港学区各推荐40件,其他学区各推荐25件,直属学校各推荐5。要求每类作品至少推荐1件,并于2008年11月10日前通过网络上传到县教育信息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报送作品时须包括: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学校第十届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平面设计,内含推荐作品清单;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和作品创作说明。
(二)网络上传的方法:登陆苍南教育网(http://www.cnjyw.net)——最新公告——苍南县2008年中小学生电脑作品比赛提交系统,按提示上传到指定的目录,并附作品清单(见附件3)。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各乡镇中小学由学区组织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郑海霞,联系电话:64759152)
附件列表: 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登记表.doc (38.4 KB) 2008年苍南县中小学生电脑作品评分标准.doc (89.6 KB) 第十届全县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创作说明.doc (25.6 KB)
地 址:浙江省苍南县藻溪镇 浙ICP备05045627号 版权所有:藻溪中学©2006-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维护: 郑大浩 晨光